增量配电试点发展至今,还有投资机会吗
时间:2023-05-17来源:www.pojianyunfu.com
什么是增量配电网?
新增加的配电网叫增量配电网。2016年9月29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放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晋经信电力字〔2016〕280号)明确,增量配电网资产包括两部分:
一是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网资产,可视为增量配电业务;
二是纳入配电网年度建设计划中,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新增配电网。
从目前的试点中看,一些项目的推进并不顺利,增量配电推进难点在哪里?
1、电力体制对增量配电试点支持不够
电力行业面临的挑战,是管理体制从计划向市场变革的趋势中,缺乏清晰的路线图。电力行业管理在国民经济中的认知和定位偏低,工程性思维重,行政和计划色彩浓厚,这些均不利于推进增量配电试点。
2、价格问题,试点企业没有盈利空间
《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对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原则性规定,难以合理反映各个电压等级的成本、导致输电电价高、配电电价低,试点企业没有盈利空间。
增量配电的政策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2015〕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放开社会资本对增量配电网投资。
2016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发布了《有序开放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文中提到: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促进配网建设的发展,优化服务的同时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 。
2016年9月29日,山西省经信委和山西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山西省放开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方案》。
2016年12月1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2018年10月22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增量配电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4月8日,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湖南省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方案》。
2018年1月11日,湖北省能源局印发了《湖北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湖北省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
2018年11月5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布了公开征求《关于制定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18年11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发布了《湖北省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配电定价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
2017年4月23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对《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这是继今年3月份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批复《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之后的两个重磅落地文件。